GMS跨境电商交易博览会

顶部 logo右侧口号广告图

分 享

首页  > 行业新闻  > 

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办税指导 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发展

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办税指导 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发展

作者:管理员     文章来源:本站 时间:9/14/2024 1:57:37 PM
人民日报北京9月12日电(记者王观)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《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出口退(免)税操作指引》(以下简称《操作指引》),旨在为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提供详实办税指导,帮助企业深入准确理解出口退(免)税政策规定,熟练掌握出口退(免)税业务办理操作流程,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,促进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态蓬勃发展。
目前,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,根据海外仓库类型区分,主要有出口至境外电商平台仓库模式、第三方海外仓模式、自建海外仓模式三种。根据销售模式区分,海外仓出口大致可分为两类情形:第一类是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在出口货物时,即将货物销售给境外公司,并在货物抵达后存入指定海外仓,后续由境外公司在电商平台运营销售,该情形下,货物报关出口时,已经实现销售;第二类是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先将货物出口备货至海外仓库,再通过境外电商平台销售给境外消费者,该情形下,货物报关出口时,尚未实现销售。
根据《操作指引》,第一类情形下,出口海外仓的货物报关离境时已实现销售,可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。第二类情形下,待货物报关离境并实现销售后,即可根据实际销售的情况,申报办理出口退税;为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新业态发展,税务部门优化退税管理模式,支持此类情形下的海外仓出口货物,根据实际销售情况,选择一次性申报退税,或者选择分批申报退税,即不用等某批货物完全实现销售后再申报退税,而是可就已经实现销售的部分货物分批申报。


⽀持单位
昆明市人民政府
云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
联合主办
昆明市商务局
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
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商务局
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
GMS跨境电子商务合作平台企业联盟
云南省对外科技合作协会
昆明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
主办单位
云南万隆会展服务有限公司
承办单位
云南万合展览有限公司
云南泰达会展策划有限公司
云南云展会展有限公司
云南中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协办单位
云南报关协会
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
山西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
云南省商标协会
云南省对外投资合作协会
佛山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
成都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
秦皇岛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
福建省电子商务促进会
云南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
  • 官方微信

版权所有:云南万隆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 ©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. ⽹站备案号:滇ICP备16007655号-19 滇公网安备号:53011102001442
电话:0871-67122784 13708730608 邮箱:905905199@qq.com 地址:官渡区春城路219号东航投资⼤厦606室 法律支持:北京东卫(昆明)律师事务所